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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城区舞水河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十三)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拟定《怀化城区河道管理办法》,并于9月上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十四)市交警支队:负责查处无牌无证运输车辆(包括无牌无证的农用车、拖拉机)。
  (十五)市农机局:协助市交警支队查处无牌无证的农用车、拖拉机。
  (十六)中方县政府:负责做好在沿河路从事竹木加工、经营的中方籍人员的搬迁工作。
  (十七)市卫生局:负责做好“五小”行业的整治工作。
  (十八)市工商局:配合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整治占道加工、经营,配合市卫生局整治“五小”行业。
  (十九)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对妨碍整治工作的不法行为进行处置,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十)市中级法院:运用法律手段,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十一)市委宣传部、怀化日报社、怀化电视台:负责搞好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
  五、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从9月1日起到10月31日止,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7日):1、市水利局负责起草《关于开展怀化城区水河河道及两岸综合整治活动的通告》,报市政府发布。2、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整治任务分工,制定本单位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整治内容、整治计划、整治措施、整治人员及经费安排等),并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需联合行动的整治内容,由各责任单位另行呈报方案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办公室组织或督促实施。4、召开动员大会,并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整治阶段(9月8日至10月20日):1、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整治行动。2、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经领导小组批准的联合整治行动。3、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督促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31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责任单位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整治要求
  要强化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的任务制定详细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调集精干力量,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高频率的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要加大督查力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上传下达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将各责任单位的整治工作及相互配合情况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未完成整治任务或因配合不力影响整治任务完成的单位,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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