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绿色通道服务内容
(一)免费咨询服务;
(二)免费代办投资设厂(店)、增资扩建的批文、证照等行政许可申请服务;办结时限原则上在现有部门法规和《
行政许可法》、《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的时限上缩短1/2;
(三)企业投诉时可以优先接受市优化及有关部门提供的受理和协调服务,以及免费享受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企业纳入市级内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五)《湖南省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服务。
四、绿色通道服务办法
符合绿色通道服务条件的投资者或企业需要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服务时,先到服务站提出申请,经服务站工作人员审核认定属于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应当办理且符合绿色通道服务内容的,由服务站提出办理方案,已在“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交的资料,对尚未进入“中心”的部门,由服务站当日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联络员到服务站,由联络员负责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交的资料。对于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日办结的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或相关单位派专人到服务站办理并当日办结;对于不能当场或当日办结,且需要审核或现场勘察的特殊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或联络员出具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结送回服务站;对于涉及到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由服务站召开联审会,协调各有关部门联系审批办理,或者由服务站通知各相关部门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送服务站,服务站负责协调、督办;对于涉及上报审批的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或联络员出具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在本市的办理时限,并在规定时限内与上级部门衔接办结。对有明确依据的收费,相关部门一律进行公示并按下限收取。
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的投资者和企业有权抵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对相关举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优化办要优先受理和重点查处。
五、部门职责
(一)政府各职能部门是特定审批事项的绿色通道服务的责任单位,应为列入绿色通道服务名录的投资者或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并将相关服务内容在新闻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