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配套资源及幼儿园(学前班)教学用书选用征订管理的通知
(黔教基发〔2009〕232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
中小学教学配套资源和幼儿园、学前班教学用书的管理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基础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极强的工作,不仅关系到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更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为使中小学教学配套资源和幼儿园、学前班教学用书更好地服务于教学,今年3月,在组织集中审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公布了通过审查,质量较高且较为符合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的教学配套资源目录(黔教基发[2009]78号),供全省中小学选用。近两年来,通过集中审查,省教育厅还扩充了幼儿园和学前班教学用书目录,于每年春、秋两季下发全省,供全省幼儿园和学前班选用。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规定,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中小学教学配套资源和幼儿园、学前班教学用书选用、征订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使全省中小学教学配套资源和幼儿园、学前班教学用书的选用、征订工作趋于规范和有序。
但是,通过检查发现,目前在我省中小学教学配套资源和幼儿园、学前班教学用书的选用和征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学校、幼儿园及学前班未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目录选用教学配套资源和教学用书,选用品种过多过滥,发行渠道混乱无序,质量参差不齐,甚至选用非法盗版、盗印图书,不仅扰乱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前班教学用书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广大师生利益。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学配套资源和幼儿园、学前班教学用书选用、征订的管理,特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省教育厅今年3月公布的中小学教学配套资源目录和每年春、秋两季下发的幼儿园、学前班教学用书目录,是在集中评审的基础上,经过省教育厅审查、核定,供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前班选用的品种,质量较高,且较符合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前班教育教学实际。各地、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前班必须在上述目录中选用教学配套资源或教学用书,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校推荐使用未经省教育厅审查公布、下发的教学配套资源和教学用书。
二、使用中央免费教科书节余资金选用、征订中小学教学配套资源,一律由中央免费教科书发行中标单位统一发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幼儿园、学前班教学用书的征订和发行,纳入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和发行工作统一管理,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征订,省新华书店负责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