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同意在无锡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建立江苏基础软件产业园的批复
(苏信软〔2008〕170号)
无锡市信息化办公室:
你办锡信[2008]87号文收悉,经研究,我厅批复如下:
一、“江苏基础软件产业园”由省信息产业厅、中科院软件所、无锡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已完成园区规划,核心区14个重大项目建设全面铺开,整体运转情况良好,我厅同意无锡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为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挂牌“江苏基础软件产业园”。
二、请按照《江苏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做好产业园建设工作,为基础软件研发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服务,促进我省基础软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