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是指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刊物。
十、申报评审的材料
(一)申报人对照本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提交如下材料:
1.《送评材料目录单》(申报评审表一)1份;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二)1份;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三)一式30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4.《业绩、成果材料》(申报评审表四),申报材料提到过的所有业绩、成果均须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包括取得中级会计师以来的有关论文、著作、奖励、成果、业绩方面的证书、证明材料,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以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撰写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
5.《证书、证明材料》(申报评审表五)所有资格、资历证书,包括学历证(包括全日制的、在职的最高学历)、非学历教育、中级会计师等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任职资历,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原件,外语考试成绩通知或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原件,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证明或成绩通知单原件;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申报评审表六)1份;
7.《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申报评审表七)1份;
8.《贴资格证相片页》(申报评审表八)1份;
9.本人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3,000字以内)1份,自制封皮;
10.论文、著作(代表作)和技术报告,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含译著);
1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申报评审表九不用,下载填写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发[2008]148号文件附件1表格);
12.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
13.申报职称资料袋(牛皮纸档案袋)。
上述材料中,第1-8、11项请在广东省人事厅网站(www.gdrst.gov.cn)或深圳市财政局(www.szfb.gov.cn)下载打印并填写;第12项为本文附件,可在深圳市财政局网站下载。申报材料规格以表格上要求为准,第3项复印30份(不是申报评审表一所列20份)。
除第2、3、7、8、12项独立装订外,其余申报评审材料集中装订成一册(如太多,第10项可以不装订);资料袋由申报人自行准备,正面用钢笔填写单位人事代码、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申报的专业、申报的资格;在资料袋底面起墙(约2-4cm高的面)填写单位名称和申报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