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
(彭水府发〔2009〕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家电下乡工作,扩大农村消费,现将《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5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家电下乡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更加重视,严密组织,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县里能够解决的,县商委、财政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市上反映。
二、资金兑付要再加快。县财政局要及时将市上下拨的补贴资金预拨给各乡镇,各乡镇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实际所需补贴资金超出预拨部分的,要先行垫付。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