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初中毕业,从事盲人医疗按摩工作满15年,取得按摩医士资格6年以上,在盲校按摩专业或地级以上市残联系统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培训半年以上,或在公立医疗机构培训实习3个月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或提供公立医疗机构的培训实习证明;
③从事盲人医疗按摩工作满18年,取得按摩医士资格6年以上,指导下一级按摩医生工作8年以上,在盲校按摩专业或地级以上市残联系统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培训半年以上,或在公立医疗机构培训实习3个月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或提供公立医疗机构的培训实习证明。
(3)主治按摩医师
①盲人按摩大学专科(含中西医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盲人医疗按摩工作满7年以上,取得按摩医师资格6年以上;
②盲人按摩中专毕业,从事盲人医疗按摩工作满15年以上,取得按摩医师资格7年以上;
③高中毕业,从事盲人医疗按摩工作18年以上,取得按摩医师资格7年以上,在盲校按摩专业或地级以上市残联系统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培训1年以上,或在公立医疗机构培训实习半年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培训实习证明;
④从事盲人医疗按摩工作满20年以上,取得按摩医师资格8年以上,指导下一级按摩医生工作10年以上,在盲校按摩专业或地级以上市残联系统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培训1年以上,或在公立医疗机构培训实习半年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或提供公立医疗机构的培训实习证明。
(三)论文条件
1、申报初级资格,提供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2、申报中级资格,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一篇,或解决技术问题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1000字以上)一篇、病例分析(每篇500字以上)两篇。
(四) 申报人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31日。
(五)符合粤人职[1998] 15号文规定的,并可申报认定。
(六)申报人员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遵循下列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应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并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材料。
(二)单位审核评价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应对申报人任现职(或现岗位)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所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意见,填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提出是否具备申报条件和是否同意推荐申报的意见。对申报人提供的复印件要查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验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