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城洗车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县县城洗车行业管理,规范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行为,根据《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重庆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渝府令第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县城洗车场管理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规范洗车行业管理,积极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环境,加快建设市级山水园林城市。
二、目标任务
规范县城洗车行业管理,引导洗车行业向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化、服务优质化方向发展。切实改变洗车行业秩序混乱、设备简陋、服务水平低下,以及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落后现状。
三、重点内容
(一)强化职责,明确责任
1、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是县城洗车场(含以维护、装饰名义设置的机动车辆清洗场所,下同)的行业主管部门,公安、工商、环保、交通、财政、物价等部门是县城洗车场设置、开业联审和年度评估工作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县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县城洗车场建设和城市车辆清洗服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和出台相关管理政策;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洗车场的场地设置联审和开业后场地年度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城洗车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负责县城洗车场的排水许可证办理、排水管网连接,对洗车场占道经营、损坏市政设施、沉沙设施不合格、乱搭建、改变场地使用功能、污水横流、乱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处理。
3、县环保局负责县城洗车场的排污许可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洗车场污水处理不合格、噪声排放超标等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处理。
4、县交警大队负责县城洗车场出入口指示标志的设置,对指示标志不全、影响道路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