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实现县城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安全畅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城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类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标志标线行驶、停靠,自觉服从交通秩序管理,严禁在县城主干线违规停放。所有车辆停放不得占用干线公路,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二、出租车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严禁随意掉头和超速行驶,上下客必须靠公路右边白实线压线停靠,严禁从左侧上下客人。
三、各类二轮摩托车必须按规定载人,驾驶时戴安全头盔并按规定时速行驶。
四、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路线范围是酉兴路、东风坝、新民街、翠屏街至药厂、桂芳街。不得超越鲤鱼潭桥头转盘处、红卫桥(电信局)头、西山沟、党校路口。严禁在各路口候客影响道路畅通。
五、早上7:00至晚上10:00,县委党校至街心花园路段禁止车身高度(含载物)2.5米以上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