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矿产资源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08〕1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加强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我县矿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面落实十二届县委第41次常委会议、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实施意见》(酉阳府发〔2008〕61号)精神,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并报请十二届县委第44次常委会议审定,决定设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机构,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全县矿产资源开发规划。
(二)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情况调研,为县委、县政府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提供参谋和建议。
(三)严格矿产开发的报批程序,把好矿产资源探矿、开发和采矿前的审查关。
(四)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矿产资源调查、勘探、开发依法进行管理。
(五)检查督办相关单位落实县政府制定的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决策、决议的情况。
(六)为招商引资提供矿产资源开发信息,为矿产企业做好协调服务。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县矿产资源开发办公室内设综合科、矿产资源勘探科、矿产资源开发科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主要负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抓好信息、文秘、后勤、协调等具体事务;负责政工、人事、财务、统计等工作;负责县矿产资源开发办公室的规章制度、管理目标、考核标准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的草拟;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对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进行调研,为全县矿业发展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