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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招商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招商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08〕1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商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商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全面提高我县对外开放水平,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设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驻重庆招商分局”(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牌子)、“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驻北京招商分局”(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牌子)、“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驻上海招商分局”(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牌子)和“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驻广州招商分局”(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牌子),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机构。
  一、招商分局(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本局中长期引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局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负责招商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包装、编印和信息发布;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
  (三)建立本局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加强对外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动态,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招商引资的决策依据。
  (四)提出本局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承担辖区内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等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洽谈活动。
  (五)协助客商办理相关手续,负责落实优惠政策,受理客商投诉,协调解决客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意见、困难和问题。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和适应招商工作需要的原则,县招商局内设1个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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