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保险支持新疆经济建设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通过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11月10日,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中央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条措施对于克服当前的困难和保持长远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并提出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的总体要求和七项工作。11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体会议,传达《通知》精神。会议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按照中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困难,狠抓落实,促进新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11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金融系统支持政策落实的工作会议,对金融保险如何支持十条措施在新疆的落实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为将国家、自治区的有关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落实十条措施,服务和支持新疆经济建设和保持新疆经济平稳发展方面的作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增强加快保险业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目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非常严峻,经济下滑趋势显现,金融危机已从虚体经济向实体经济蔓延。但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良好,除出口受到较大冲击外,经济的基本面未受到较大影响。从保险业现状看,2008年1-10月,全国保险市场发展态势良好,共实现保费收入8554.3766亿元,同比增长46.59%。新疆保险业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2008年1-10月,共实现保费收入135.4614亿元,同比增长53.47%。保险是经济的助推器和社会的稳定器。在当前严峻形势下,各公司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各项措施对于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坚定发展的信心,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经济调整政策要求,结合国务院32号文件各项工作部署,加快保险业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业务结构调整,以实际行动服务好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按照自治区要求,加强落实十条措施的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