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MPA知识产权管理方向报考工作的通知
(苏知发〔2008〕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适应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提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理论素养和管理水平,加快我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和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共同开设了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知识产权管理方向硕士学位班。现将《南京理工大学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MPA知识产权管理方向培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职攻读知识产权管理方向的MPA学位,为提升我省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作出努力。
附件:1.南京理工大学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MPA知识产权管理方向培养方案
二OO八年七月四日
附件1:
南京理工大学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合在各级政府部门、党政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及各类非政府公共部门工作,胜任中高层次综合性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管理人才。
二、专业方向
(一)公共行政管理。培养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质、公共行政技能的公共管理高级专门人才。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中国政府改革,公共组织、地方治理,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行政伦理,国防科技工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
(二)知识产权管理。培养熟练掌握知识产权理论、专利代理知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复合型知识产权管理高级人才。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知识产权政府与社会服务体系的建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知识产权国际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