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集体按照《江苏省省辖市及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评比暂行办法》(苏知发[2007]96号)进行评比。
(二)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
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知识产权业务精,能胜任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团结好、行风正。
(三)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扎实有效,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计划科学合理,组织实施有力。表现为本区域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重视运用和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企事业单位数量明显增加,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明显提高,本地区专利申请量明显增长。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宣传的次数及规模名列前茅;《中国知识产权报》征订工作开展有力,覆盖面广;积极向《中国知识产权报》和其他媒体投稿,《中国知识产权报》见稿数位居全省前列。
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开展有力。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知识产权培训计划;组织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的内容、次数、规模等居于前列;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1、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设立了具有专利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配备3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专利行政执法人员。
2、专利纠纷调处与行政处罚。2008年度调处专利纠纷及处理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案件的数量位居前列;专利案件的处理程序符合《
江苏省专利行政执法规程(试行)》的规定,卷宗完备。
3、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及检查商家的数量、涉及商品种类位居前列,对问题商品涉嫌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等违法行为的处理有力。
4、执法协作。积极参加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网,完成省局及跨省移送案件,协助省局及兄弟省(市)局进行专利行政执法好。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五)企事业知识产权推进工作先进单位
推进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措施切实有效。有推进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专项计划、项目和经费,对列入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的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已承担战略计划任务的企业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能培育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
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突出。对本地区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状况能够进行系统的统计分析,能够列举出反映本地区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主要情况的数据,能够挖掘出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典型事例,并能总结出具有特色的开展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