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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南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专业设置及标准的通知


  二十七、育婴员
  培训期限:育婴员不少于80学时,育婴师不少于100学时,高级育婴师不少于120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育婴员、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及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婴儿床、洗涤用具、婴儿食品配制及消毒用具、玩具、图书、挂图、手工制作教材及工具等育婴设备,且在40平方米以上。

  二十八、家政服务员
  培训期限:育婴员不少于90学时,育婴师不少于120学时,高级育婴师不少于300学时。
  培训教师:具有相关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应的教学经验。
  培训场地及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常见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及家庭用燃具的操作间、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备。

  二十九、服装制作工
  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学时,中级不少于300学时,高级不少于300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及设备: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工具和设备的实习场所。

  三十、白酒酿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学时,中级不少于200学时,高级不少于300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及设备: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工具和设备的实习场所。

  三十一、机械设备安装工
  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学时,中级不少于300学时,高级不少于240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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