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物业管理员
培训期限:物业管理员不少于220学时,助理物业管理师不少于180学时,物业管理师不少于150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物业管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助理物业管理师的教师必须具有本职业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培训物业管理师应具有本职业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及设备: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和实习场所。
十五、美容师
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不少于240学时,中级不少于不少于320学时,高级不少于不少于300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6年以上本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教学经验。
培训场地及设备:标准教室及必备的设备、设施。
十六、美发师
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学时,中级不少于280学时,高级不少于280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讲师以上教师资格或本职业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教学经验。
培训场地及设备:具备相应教学场地及实际操作设备、用具(不少于10套美发台椅)。
十七、摄影师
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学时,中级不少于170学时,高级不少于160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摄影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和教学经验。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大专院校相应专业讲师职称证书。
培训场地及设备:有容纳3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教室采光、通风条件良好;30平方米以上的实习教室;有投影机或幻灯机等必要的教学设备;有照相机、三角架、灯具、背景等实习设备。
十八、养老护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