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对聚众闹事、串联、集体上访且不听劝阻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乡镇(街道)负责接访教育;对暴力抗法、阻碍执行公务的,委托参与行动的公安人员依法予以打击。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要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准备。
(十二)民政、残联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按法规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十三)宣传部门要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整顿客运市场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必须形成共识,在市整顿客运市场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齐抓共管,恪尽职守,形成专项行动整体合力,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市交通运管、城管和行政执法、交警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公安、工商及其他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二)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在专项行动中,广大执法人员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绝不能因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而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单位抽调的人员,必须坚决服从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积极参加专项行动,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各相关单位要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细化,落实到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效率低的单位和个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有关情况向全市通报。
(四)完善机制,确保长效。非法营运行为具有隐蔽性、偶然性、突发性等特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必须持之以恒。交通运管、城管和行政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行业管理的长效机制,使我市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
各县市区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整顿方案,同步开展整顿客运市场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附件
郴州市整顿客运市场暨打击非法营运
专项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
陈社招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
首建中 市政府副市长
江元保 市委副巡视员、市政府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