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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整顿客运市场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整治内容

  (一)严肃查处利用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等车辆以及其他社会车辆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的非法营运行为;根据公通字〔2007〕28号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市城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营运问题,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二)依法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

  (三)依法查处无牌无证、套牌、假牌假证机动车。

  (四)依法查处摩托车安装太阳伞和其他违规设施、驾乘人员不带安全头盔等行为。

  (五)依法查处机动车超限载客、人货混装等行为。

  (六)依法查处道路班线客车不按规定线路出入城区道路、中途在城区主要街道上下乘客;依法打击道路班线客车车主雇请无执法资格人员在道路上设卡拦车、强行卸客等违法行为。

  (七)依法查处出租车定点定线、定点不定线、变相从事道路班线营运,不打表计程或不按计价器收费,异地驻点营运和异地候客,擅自占用城市公共客运停车位或其他设施,不按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绕道、拒载、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等行为。

  (八)依法查处车主、司乘人员或雇请他人喊客、揽客,手举线路牌招揽乘客等行为。

  (九)依法查处城市公共汽车不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组织营运,擅自绕线、串线、延伸线路,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营运,不到站停车上下客,不依次进站场上下客,争抢客源堵塞交通等行为。

  (十)依法取缔为非法客运提供服务的电话调度号码和信息平台。

  (十一)依法清理不符合站场管理规定的始发站点、营运线路及非法售票点。

  (十二)依法查处站外设站、站外候客等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9月8日-10月6日)。①摸清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的基本情况及突出问题,确定整顿重点;②制订《郴州市整顿客运市场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③市里安排专项行动经费10万元,用于行动期间购置必要的装备和开支;④成立指挥部,抽调工作人员。

  (二)宣传教育阶段(2008年10月7日-10月20日)。①召开全市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整顿客运市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媒体宣传和下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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