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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整顿客运市场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郴州汽车总站整治组:由雷土桂任组长,肖安平、陈亚平、颜昌发任副组长,整治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5人、市运管处5人、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5人、市客运办5人、市工商局5人、北湖公安分局5人、苏仙公安分局5人共35人组成,负责整治汽车总站周边道路、同心路、北苑路、好美居路、竹叶冲路、国庆路、人民路、文化路、中山街、八一路、义帝路、南塔路、工业大道、七里大道的香雪路口以北等区域。

  (四)郴州火车站整治组:由何彬任组长,邵小辉、匡晓斌任副组长,整治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5人、市运管处5人、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5人、市客运办5人、市工商局5人、北湖公安分局5人、苏仙公安分局5人共35人组成,负责整治火车站周边道路、协作路、劳动路、解放路、飞虹路、北湖路、桔井路、苏仙路、苏园路、沿江路、健康路、郴州大道等区域。

  (五)天龙车站整治组:由李新任组长,李安、刘向阳任副组长,整治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5人、市运管处5人、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5人、市客运办5人、市工商局5人、北湖公安分局5人、苏仙公安分局5人共35人组成,负责整治天龙车站周边道路、万华大道、长青路、旭辉路、郴资桂高等级公路城郊段、七里大道的七星大酒店路口以南等区域。

  (六)应急处置组:由吴小波任组长,邝光华、陈建华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30人组成,负责依法对突发事件和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置。

  (七)行动督查组:由李凌仪任组长,整治组从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运管处、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工商局各抽调1名人员组成,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对国家工作人员为非法营运车主说情的予以登记,对执法人员不公正执法、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执法依据

  执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湖南省开放式公路车辆通行费月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06〕121号)、建设部《关于对<湘建城〔2006〕25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建城函〔2006〕209号)、湖南省建设厅湖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出租汽车客运和道路运输客运营运秩序的通知》(湘建城〔2006〕321号)、交通部《关于对出租车能否从事班车客运的复函》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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