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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的通知

  21.市物价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促进就业收费政策,及时公布收费减免项目,明确减免标准;开展对收费减免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项减免收费政策的落实。

  22.市扶贫办:积极实施“雨露计划”,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贫困家庭的应届初高中毕业不能继续升学的人员;加强农村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贫困人口尽快脱贫。

  23.市人民银行:协调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24.市总工会:参与促进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就业促进工作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发挥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督促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教育和引导职工转变观念,为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办实事。

  25.团市委:参与促进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组织青年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扶持青年自主创业,努力拓宽青年就业渠道;加快青年就业服务阵地建设,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26.市妇联:参与促进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组织妇女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扶持妇女自主创业,努力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加快妇女就业服务阵地建设,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27.市残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就业的作用。

  28.市工商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就业相关扶持政策。

  29.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30.郴州有色金属工业园区管委会(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负责园区企业用工管理,收集和发布用工信息,改善园区用工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毕华,市政府秘书长袁佳游,市劳动保障局局长谢考峰为召集人,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组成人员。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和部署年度工作。每年至少向市政府汇报一次就业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讨论确定年度就业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有关工作安排,总结就业工作的新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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