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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8]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当前,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部分企业停工停产,贸易订单急剧减少,市内企业用工需求普遍下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提前返乡,我市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压力明显增大。为进一步扩大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扩大就业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重要性

  就业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目前,我市部分职工处于下岗或隐性失业状态,部分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难以实现就业,极易出现劳资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生活困难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及时掌握就业失业动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扩大就业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努力扩大就业,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努力扩大内需,积极拉动就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的政策要求。在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时,将增加就业岗位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统筹考虑。凡是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要优先招用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

  (二)积极扶持企业发展,稳定现有就业岗位。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自主创新,为企业发展和产业壮大提供更多支持,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吸纳就业能力。要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行业,保护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完善资金、金融信贷、社会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容量。

  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地企业进行分类扶持。对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已经或即将停产破产的企业,要落实职工社保待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职工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目前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但能保证职工稳定就业的企业,要在社会保险及员工培训等方面予以补贴,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对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或仍在扩大投资的企业,要对企业招聘员工给予用工补贴,鼓励企业扩大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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