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烟草市场秩序,依法提高卷烟打假打私和烟草市场监管工作水平,防止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反弹,促进我市烟草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建立联合依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整顿与规范并重”的方针,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各级烟草专卖、公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市整顿规范烟草市场秩序成果,确保我市“两烟”专卖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依法打击制售假烟和为制售假烟活动提供机器设备、原辅材料以及运输服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非法组织收购、贩运烟叶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制售假烟活动、重大涉假烟活动的团伙及其网络,重大涉烟案件的组织者及骨干分子。
三、工作职责
(一)烟草专卖部门职责
1.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制假售假和非法经营等扰乱烟草专卖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2.配合公安部门侦办涉烟犯罪案件。烟草专卖部门在查处涉烟活动中,发现涉嫌犯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按法定程序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移送前要完善相关必备证据材料。
3.广泛收集情报信息。一些重要的情报信息要与公安机关及时沟通、共同研判,必要时可以开展联合行动。
4.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抓好季节性烟叶收购稽查工作,确保烟叶收购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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