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5.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在9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县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为建国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巩固成果,总结经验(2009年10月1日-12月31日)。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全面总结,并于2009年12月2日前将推进“三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综合性督查,并全面总结全县“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为明年“三项行动”常态化打下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明确牵头单位,加强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着重做好“四个结合”:一是“三项行动”与平安酉阳建设结合,工作方案要体现前瞻性,注重延续性;二是“三项行动”与日常安全监管相结合,要注重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335工程”相结合,要以“三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三项能力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和五大保障措施建设,确保“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实现;四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相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三项行动”在工作开展中要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执法。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处罚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重点行为(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淘汰落实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强汛期、国庆节、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