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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调查处理,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以“十个一”宣传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改革企业有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

  7.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8.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全员技能培训。

  四、时间进度

  “三项行动”的推进,要贯穿全县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实行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制订方案,自查自纠(2009年6月20日前)。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渝府发〔2009〕1号、渝办发〔2009〕122号、酉阳府发〔2009〕1号等文件要求,制订符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推进 “三项行动”的要求,抓好组织工作,强力实施,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检查督查,全面推进(2009年6月21日-9月30日)。

  1.按照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针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水陆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重点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四客一危”船舶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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