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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首届报(刊)社驻苏记者站达标定级和评选优秀记者站工作的通知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每2年定级、评选一次。

  附件2:
报刊社驻苏记者站达标实施细则(试行)

  一、为了具体实施《报刊社驻苏记者站达标管理办法》,保证优秀记者站评选工作的客观、公正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细则。
  二、记者站达标的评定采取记分方法,记分采用百分制。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遵守规章等四项所占分数原则上分别为30分、30分、20分、2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遵守规章等每项累计扣分超过所占分数,该项不得分(0分)。
  四、思想建设评定标准(共30分)
  1.违反有关规定,舆论导向错误或违反宣传纪律,受到通报或谈话批评的,一次扣5分,两次以上不得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受到行政处罚的,扣10分。
  2.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开展舆论监督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扣完10分为止;违反有关舆论监督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扣10分。
  3.热点引导失当,违规报道突发事件,受到通报或谈话批评的,每次扣5分,扣完10分为止;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
  4.思想建设单项一次性扣分超过10分,“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记者站。
  五、业务建设评定标准(共30分)
  1. 人均发稿不低于50篇,人均发稿数每下降10篇,扣2分;平均见报不低于60%,平均见报率每下降10%,扣2分,扣完10分为止。未开展新闻业务活动或超越办刊宗旨进行新闻采访业务活动的,扣10分。此项标准具体实施时,可依不同类别记者站进行适当调整。
  2. 经查实刊登虚假新闻、低俗报道、有偿新闻的,每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蓄意造假,敲诈勒索被采访对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重大新闻事故的,扣10分。
  3. 未按规定参加培训、领取记者证的,一人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六、制度建设评定标准(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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