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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版权局关于开展图书出版合同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版权局关于开展图书出版合同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新出图字[2008]49号)


江苏省出版总社,全省各图书出版社:

  坚持和强化规范的图书出版合同制度,是保障著作权人和出版单位权益,加强和改进出版及版权管理工作,确保图书出版过程依法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措施,也是出版社和出版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局一贯重视图书出版合同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各出版社在这方面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新形势下也遇到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整顿行风,促进发展,我局决定近期在全省图书出版社中开展2008年图书出版合同的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

  检查内容包括全省18家图书出版社有关图书出版合同(含对外版权贸易合同)的规章制度制订情况、实际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检查范围为各社2007年出版(以该年底各社上报我局的书号使用目录和版权登记目录为准)的图书出版合同。

  二、检查依据和标准

  检查工作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和国家版权局《关于颁布〈图书出版合同〉(标准样式)修订本的通知》(国权〔1999〕1号)精神,以及我局有关管理规定。

  检查评判的标准主要是图书出版(及版权贸易)合同是否按规定签订,是否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内容、格式是否正确、规范、有效,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管理规定。

  三、检查实施步骤

  (一)出版社自查(9月底前)

  各社要由社领导牵头组成自查小组,按照上述内容和范围检查本社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执行是否有效,有什么经验、问题,制订改进措施,提出建议。检查2007年的出版合同(含版权贸易合同)的制订和执行情况,一般不少于总量的30%,应兼顾各类别图书合同,重点是合作出版(含对内对外)的合同。检查结果要分析好、中、差等级,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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