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供销合作联社郴州市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实施意见的通知
(郴政办发[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供销合作联社《郴州市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郴州市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
(市供销合作联社 二○○八年十一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湘发〔2006〕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意见的通知》(湘政发〔2006〕27号)精神,现就我市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重要性
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开拓农村市场、启动内需、促进农村消费升级的重要手段;是服务“三农”、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加快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加快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着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解决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渠道不畅、相关服务滞后等问题,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民惠民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