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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忻州城区天然气次高压管网建设临时占地的补偿方案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忻州城区天然气次高压管网建设临时占地的补偿方案
(忻政办发〔2009〕144号)


忻府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确保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作的如期完成,现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忻州城区天然气次高压管线建设临时占地补偿方案如下:

  一、线路走向

  北起九源街与傅山路交叉口,沿傅山路西侧从北至南到城北街后,向西延伸至次1#路,再沿路南下至和平街,全长约3.6公里,作业宽度10米。途径卢野村、解原村及逯家庄村。

  二、补偿办法及标准

  根据施工设计要求,本次天燃气次高压管线建设采用地下深埋铺设施工,因此只考虑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和地下埋藏物进行损毁补偿。

  (一)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以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作为补偿依据,进行协调补偿。占用宅基地由村委依照有关规定负责解决。

  (二)承包耕地种植损失补偿。参照忻府区政府秘书处关于忻州至定襄天然气管线建设的补偿标准,结合此次管线建设占用城区土地的实际情况,在忻府政秘发[2008] 86号文件规定的1500元/亩基础上,本次占地补偿再追加1000元,即每亩补偿2500元。换算为每延长米37.5元。

  (三)林木补偿。在第二项补偿的基础上,按照林业部门确定的林木价格及毁苗后重新规划整地育苗的预期影响等因素进行补偿。

  (四)大棚补偿。种植损失按作物实际损失和第二项补偿办法进行补偿,设施部分依据评估机构测算结果进行补偿,并适当考虑修复费用。

  三、补偿工作完成时限

  从2009年7月25日起,10天内完成。

  四、工作要求

  此次临时占地补偿工作,在市集中供热领导组领导下统一进行。市建设局负责协调督办,有序推进补偿工作;忻府区政府负责临时占地补偿;天然气公司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到位,按时转入乡(村)补偿账户。各单位要本着既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又积极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相互配合,密切协调,和谐沟通,全力推进补偿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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