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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的通知[失效]

  (3)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偿还按揭贷款提取登记资料:

  (1)购买自有住房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复印件一份;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或大修鉴定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2)借款合同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只需提供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用以购房、建房、修房信息、借款人及银行签章等信息所在页。

  (3)贷款还款凭证或记载贷款账号的“借据”及一份复印件。

  (4)职工本人签署的同意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一份。

  (5)职工与他人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只能一方提取住房公积金(含配偶),提取人应提供《共同借款人提取协议》(附件3)。

  (6)职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借款的,应提供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

  4、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资料:

  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及复印件一份。

  5、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登记资料:

  (1)支付配租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及复印件一份;

  《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收据》(以下简称《租金收据》)及复印件一份。

  (2)支付政府招租补贴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一份;

  《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领取通知单》及复印件一份。

  (二)提取: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取人身份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

  (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职工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2、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资料:

  (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

  (2)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配偶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3、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应提供贷款还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

  4、支付配租经济租赁房房租提取:应提供《租金收据》及复印件一份。

  第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经法院裁决并强制执行的,提供以下资料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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