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年度检验的办理

  2008年1月1日前已办理缴存登记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于缴存额调整期间办理年检手续。

  (一)领取年检资料

  在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缴存额调整的单位,在领取缴存额调整资料的同时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检验登记表》(以下简称《年检登记表》,附件5)一式二份;

  网上调整单位应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年检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单位核对并填写年度检验登记信息

  单位经办人核对《年检登记表》内容,对需要变更的项目,在相应空格处填写正确内容;对不需要变更的项目,相应空格处不填写任何内容。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办理年度检验

  单位持以下资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年度检验手续:

  1.《年检登记表》一式二份;

  2. 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及一份复印件。其中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一份复印件;

  4.《超级汇总表》及一份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副本。

  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无误的,当时为单位办理年检登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戳记。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及时做好住房公积金龙卡换发工作

  为做好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换发工作,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为单位打印或下载的《调整清册》中标注了职工是否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对于未办理的,单位应在办理缴存额调整的同时按《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龙卡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06〕6号)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龙卡管理操作规定》(津公积金中心〔2006〕74号)的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

  (二)做好住房公积金年度检验工作

  1.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年度检验时,应提供经年检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正在办理年检或换证手续的,可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正在办理年检登记或换证手续的证明。

  2.单位同时为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从属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办理年检登记时如实填写《年检登记表》中从属单位登记信息,办理从属单位登记。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