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学校管理考核体系建设,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5.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加快市职业教育园区规划建设。职业学院和市卫校新校区今年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确保乌兰察布职业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评估。
(2)加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于9月底完成“四校”合并建设工作。积极争取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和实验实训基地建设。
(三)卫生工作
1.加大卫生项目争取力度。把争取项目和投资作为专项推进的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年内力争使未得到建设的县级医院、保健所、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列入基本建设项目,全年争取各类卫生项目资金达到全区卫生项目的12%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以下的项目年内完成建设投入使用,旗县以上医院项目2010年投入使用。年内完成市蒙中医院项目建设的可研、土地划拨、规划、审批、环评和外观、图纸设计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
2.积极稳妥开展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推行四级联动人才帮扶制度、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制度、单病种付费制度、社区卫生运行模式制度、个体诊所医疗风险投保制度、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制度等六项改革。加快科教兴医步伐,力争使市中心医院心外科和康复科创建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
3.积极推进新农合工作。确保新农合常住人口参合率稳定在100%。建立特殊大病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完善“一证通”报销制度,逐步推进门诊统筹试点,年内在丰镇、集宁、察哈尔工业园区试行门诊统筹制度,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为2010年在全市全面推开奠定基础。
4.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实现传染病预警监测和应急反应的新突破。加强鼠疫、布病、艾滋病、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高预警监测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行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实现自治区卫生城市创建步伐。年内认真做好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各项准备工作,争取2010年通过自治区验收。
(四)人口计生工作
1.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点,以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为手段,把奖扶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进一步深化“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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