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现状
近年来,我市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时有发生。随着气候与环境的变化,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一些过去得到有效控制的传染病死灰复燃,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危险性加剧;学校集体食堂发生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呈上升趋势;农村家庭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持续不断;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中毒现象普遍存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绝,投毒等社会治安事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及职责
2.1.1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林业局、岳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新闻办、岳阳军分区后勤部、市武警支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各县、市、区相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2.1.2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重大措施和建议;根据授权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对外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市发改委:负责商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改善应急基础设施条件,组织落实建设资金,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服务体系。
市财政局: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市公安局: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影响公共卫生的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好医患纠纷,打击投毒、投放杀伤性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强制隔离、封锁疫点、疫区及人员的措施。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及职业危害控制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保护监督执法以及放射源的管理,负责组织放射污染、放射源丢失及误照事故的调查处置。
市交通局: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传染病通过汽车、轮船传播。优先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的运送,做好疫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市畜牧水产局:组织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分析、提出人畜共患动物疫病的预警信息。
市林业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分析、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岳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国境口岸的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置工作,及时收集和提供国外传染病疫情信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市场秩序维护及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质量监督工作。
市商务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市旅游局: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收集世界旅游组织和主要客源国的反映,有针对性地做好有关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报道,积极主动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根据授权会同市卫生局对外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