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东海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被表彰为“飞鹰行动”先进集体的通报
(苏林安[2008]5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2008年3月20日至5月31日,在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部署下,我省开展了代号“飞鹰行动”的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在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和领导下,各级林业、公安、海关、工商部门周密部署、通力合作,“飞鹰行动”取得丰硕成果。其中,东海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精心组织,全力出击,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检查各类饭店300余家、集贸市场90余次;报立刑事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报立野生动物行政案件27起,行政处罚31人;救助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5只,放生各类“三有”野生动物10万余只,取得了突出成绩,被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表彰为“飞鹰行动”先进集体,现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