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苏林防[2008]7号)
各市、县(市、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11月1日,我省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省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我省森林防火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强化宣传,努力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要适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宣传牌、宣传标语和举办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营造森林防火氛围,敲响森林防火警钟。在森林防火紧要时期、重要时段和重点地段,要加大宣传力度,每天发布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及时报道防扑火情况,并对野外用火安全进行警示。
二、及早部署,尽快进入森林防火战备状态
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定的《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及早部署,周密安排,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要层层落实好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和管护责任;二是做好防火物资准备。要添置足够的扑火机具和防护装备,及时对现有装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满足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和多场森林火灾的需要;三是开展火险隐患排查。集中开展一次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限期整改;四是分级组织培训演练。抓好各级森林消防指挥员和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演练工作,提高消防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使扑救队伍进入临战状态。
三、预防为先,着力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一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预警监测、林火阻隔、交通通讯、扑救指挥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同时,对进入林区的道路两旁、旅游点及墓区周围等重点地段的枯枝杂草落叶等可燃物进行全面清理;二要进一步强化预警监测,加强与气象部门协作,做好森林火险等级的预测预报和中长期分区域的预测预报,护林员和值班人员要全部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三要进一步严格火源管理。要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在防火紧要期,各地要颁布“禁火令”,规定禁火期,划定禁火区,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要组织足够的巡山管火人员,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要加强对痴、呆、傻、反应迟钝等特殊人员的管理,落实监护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