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加山西代表团举办的中小企业项目签约仪式。
(五)参展参会范围
中国、西班牙和世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配套合作的大型企业,国内外采购商、投资商,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
二、临汾代表团机构
团 长:
白建荣 副市长
副团长:
闫建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安民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成 员:
孔晓明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张 黎 市发改委总工程师
姜永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书杰 市商务局副局长
祁战斗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同军 市质监局副局长
赵俊德 市银监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
临汾代表团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孔晓明 (兼)
成 员:滑启芳 高国雄 常 斌
主要职责及任务:
(1)负责市代表团与省代表团之间的联络沟通与协调。
(2)负责提交代表团的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代表团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包括安排、协调代表团成员参加论坛、专项交流活动有关事宜,并及时组织、协调新闻报道工作。
(3)汇总代表团人员名单,编印代表团工作秩序手册,与“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联系落实各种证件以及大会有关文件、资料、门票的领取和分发。
(4)负责代表团经费的预决算。
(5)负责参展产品的收集,以及项目的征集、筛选、审定和对外发布,编印参展项目资料。
(6)对拟签约的项目提出审定意见,协调和安排签约场所、签约顺序、谈判室、展台展位。
(7)负责统计项目成交情况,收集洽谈交易成果,并上报山西代表团。
(8)负责收集参展企业宣传图片,制订布展方案和设计。
(9)负责临汾代表团的布展及会后撤展工作。
(10)完成代表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参展要求
1、参展企业条件
参展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拥有国家、省、市或国外知名商标;在行业中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行业带动性强;特殊行业企业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认证。
2、参展产品要求
根据我省新型工业化和特色城镇化的要求,参展产品力求选择装备制造、煤焦化工、新型材料等新支柱产业,参展产品必须具备行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具有产品特色、技术特色和服务特色;产品有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有关的标准;食品类产品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医药类的产品必须具有医药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批准文号;工艺品具有地方特色,有鲜明的代表性。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及假冒伪劣商品严禁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