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质证书换证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办理程序
各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换证由企业所在区建设局审核后报市建设局核准并换证;市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换证由市建设局核准并换证;南澳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换证由南澳县建设局核准并换证,报市建设局备案。
(二)时间安排
1、资料准备阶段(2008年9月17日――10月15日)。
按照本通知要求,区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于10月15日前将资质证书换证申报材料报送企业所在区建设局。市直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于10月15日前将资质证书换证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建设局综合科。
2、审核阶段(10月16日――11月10日)
各区建设局应对所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的资质证书换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企业报送审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换证申报表》中加具是否同意资质换证、降低资质等级或不予换证的审核意见,并于10月28日前将区所属企业资质证书换证申报材料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换证汇总表》,以区为单位汇总为《××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换证汇总表》,报送市建设局综合科;市建设局综合科负责对市直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的资质证书换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各区县建设局报送的资料进行核查。
3、抽查阶段(11月10日――12月20日)
市建设局将组织人员对市直和各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总结和发证阶段(12月16日――30日)
对达到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发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并对全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工作进行总结和通报。
5、南澳县属下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南澳县建设局确定。
四、报送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换证申报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式3份,市直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式2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换证汇总表》1份,(加盖上报单位公章)。(申请表、汇总表均可在汕头建设网下载,网址:www.stjs.gov.cn);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换证申请报告(主要反映企业相应等级条件及近二年基本情况和开发经营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