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建设局创模整改达标迎检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时间安排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市建设系统迎接“创模整改达标”复检宣传工作分为以下两个时段:

  (一)“创模整改达标”冲刺阶段(2008年10月~11月,简称“冲刺阶段”)。重点宣传“创模”已取得的进展与成果,营造“创模”宣传氛围。

  (二)现场复检验收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1月,简称“迎检阶段”)。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验收工作开展宣传,充分展现经过“创模整改”后汕头的崭新风貌,为亮点增光,为典型添彩,努力提高市民对环境的满意率,以隆重热烈的环境宣传氛围迎接“创模整改达标”验收。

  六、主要任务

  (一)在“汕头建设网”宣传。通过在网站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创模进展情况、普及知识、先进事例、宣传口号等。

  (二)开展户外创模宣传。在工地悬挂“创模”宣传横幅,在未竣工建筑物外围墙喷刷、悬挂或张贴“创模”标语,确保在建工地等场地“创模”宣传到位。

  (三)普及环境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方位、立体式地在全市建设系统范围内开展创模宣传教育,确保本系统干部职工环境教育普及率超过90%。

  七、工作要求

  (一)创模迎检宣传工作是现阶段创模工作的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切实负起责任。

  (二)从现在起至迎检活动结束,各部门、各单位要于每月12日、25日前,及时将各自落实“创模”宣传工作情况书面送局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
  汕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整改达标迎检宣传口号

  1、抓紧达标冲刺,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

  2、行动起来,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整改达标而努力

  3、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4、以创模复检为契机,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5、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促进汕头科学发展

  6、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7、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工程,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8、坚持与时俱进,提高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水平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