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做好首届粤东侨博会暨汕头市经贸洽谈会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8]155号)
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各燃气企业:
根据市领导指示和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首届粤东侨博会暨汕头市经贸洽谈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汕安委办明电[2008]49号)精神,为加强首届粤东侨博会暨汕头市经贸洽谈会期间燃气安全生产,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举办首届粤东侨博会暨汕头市经贸洽谈会,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举措,对推动汕头经济社会全面加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单位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做好这次活动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当前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二、突出重点,强化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在今年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整治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次认真组织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监管一抓到底,及时消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坚决防范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为落实本次排查治理工作,我局将于11月4-6日对各单位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排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工作由市建设局陈淑雄副局长、市燃气协会肖烈光会长牵头,局综合管理科及各区建设局共同派员参加此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燃气安全督查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