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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07年农产品、工业品和蚕丝类出口配额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07年农产品、工业品和蚕丝类出口配额的通知
(苏外经贸贸传[2006]280号)


各省辖市外经贸局、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2006年第90号公告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商务部于2006年10月31日公布了2007 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的出口配额总量。

  请各市外经贸局负责审核、汇总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并于11月10日前将材料报我厅(外贸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直接报我处。

  联 系 人:丁媛琴
  联系电话:025-57710072   传真:025-57712072

  特此通知。

  附件:2007年农产品、工业品和蚕丝类出口配额总量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7年农产品、工业品和蚕丝类商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备注

农产品

锯材

万立方米

11

 

活大猪

万头

176

 

其中:香港

万头

161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10.4

 

其中:香港

万头

10.0

 

澳门

万头

0.4

 

活牛

万头

5.65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65

 

活鸡

万只

1325

 

其中:香港

万只

1000

 

澳门

万只

325

 

蔺草及蔺草制品

万公斤

3700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1.54

 

锑及锑制品

万吨

6.18

 

锡及锡制品

万吨

3.7

 

甘草及制品

吨

7100

 

白银

吨

4500

 

氟石

万吨

68.5

 

滑石

万吨

62

 

碳化硅

万吨

21.8

 

轻(重)烧镁

万吨

132.7

 

矾土

万吨

95

 

蚕丝类商  品

蚕丝

吨

21000

 

蚕茧

吨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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