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月20日前,我厅审核各市及集团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抄报国家发改委。
4、2009年1月1日前,商务部通过授权机构向最终用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二、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
(一)分配方式
按照“先来先领”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二)申请时间
商务部自2009年1月1日起受理。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企业填写《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网址同前),并提供商务部公告中要求的有关材料报我厅(外贸处)。
2、我厅通过网络向商务部提交申请。
3、商务部审核后由授权发证机构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请各省辖市外经贸局、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将此通知下发所辖企业,并做好本地区(包括外资计划单列市、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本集团企业申请2009年度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组织工作。
联系人: 外贸处:丁媛琴 电话:025-57710072
外资处: 孙峻华 电话:025-57710131
特此通知。
附件: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
江苏省外经贸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
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________市外经贸局(集团)
贸易方式: 单位:吨
企业名称
| 2008年配额量
| 2009年申请配额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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