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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申请2009年度食糖、羊毛、毛条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通知

  3、11月20日前,我厅审核各市及集团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抄报国家发改委。

  4、2009年1月1日前,商务部通过授权机构向最终用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二、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

  (一)分配方式

  按照“先来先领”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二)申请时间

  商务部自2009年1月1日起受理。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企业填写《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网址同前),并提供商务部公告中要求的有关材料报我厅(外贸处)。

  2、我厅通过网络向商务部提交申请。

  3、商务部审核后由授权发证机构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请各省辖市外经贸局、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将此通知下发所辖企业,并做好本地区(包括外资计划单列市、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本集团企业申请2009年度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组织工作。

  联系人: 外贸处:丁媛琴   电话:025-57710072
  外资处: 孙峻华  电话:025-57710131

  特此通知。

  附件: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

江苏省外经贸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
  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________市外经贸局(集团)
  贸易方式:          单位:吨

企业名称

2008年配额量

2009年申请配额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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