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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申报2009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申报2009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苏外经贸贸传[2008]238号)


各省辖市外经贸局、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2008年第83号公告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布了2008 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的出口配额总量。

  请各市外经贸局负责审核、汇总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并于11月12日前将材料报我厅(外贸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直接报我处。

  联 系 人:丁媛琴

  联系电话:025-57710072   传真:025-57710084

  特此通知。

  附件:2009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江苏省外经贸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2009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农产品

锯材

万立方米

11

蔺草及蔺草制品

万公斤

3200

活大猪

万头

180

其中:香港

万头

16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8.24

其中:香港

万头

8.0

澳门

万头

0.24

活牛

万头

5.72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72

活鸡

万只

1340

其中:香港

万只

1000

澳门

万只

340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1.46

锡及锡制品

万吨

2.33

锑及锑制品

万吨

5.87

万吨

2.55

233

甘草

6500

矾土

万吨

93

白银

5100

氟石

万吨

55

滑石

万吨

61

碳化硅

万吨

21.6

轻(重)烧镁

万吨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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