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工作的通知
(苏外经贸贸传[2008]246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工作的通知》(商办产函[2008]134号)要求,以及《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近期将开展2009-2010年度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负责全省所属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
二、请各市外经贸局按照《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附后)的相关规定,负责审核、汇总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于2008年11月4日前将申请资料报我厅,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直接报我厅(外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