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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赣安监管一字〔2009〕197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有关省属经济组织: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
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加强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1.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指导下,我省各级安监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全面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隐患治理年”、“专项整治攻坚年”、“安全基础管理年”、“安全基础巩固年”等工作措施,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七项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许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整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势头。但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不正规、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水平低、基础管理薄弱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导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事故总量依然较大,较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在全省范围内强制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势在必行。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是国家强制标准,加强标准化建设是实现依法治安的必然要求,是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效途径;同时,搞好安全标准化工作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管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类矿山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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