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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10年农产品、工业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10年农产品、工业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苏商贸传[2009]28号)


各省辖市外经贸局、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2009年第88号公告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布了2010年农产品、工业品的出口配额总量。

  请各市外经贸局负责审核、汇总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并于11月12日前将材料报我厅(外贸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直接报我处。

  联 系 人:丁媛琴
  联系电话:025-57710072   传真:025-57710084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农产品、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江苏省商务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2010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农产品

锯材

万立方米

26

蔺草及蔺草制品

万公斤

3200

活大猪

万头

180

其中:香港

万头

16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8.24

其中:香港

万头

8

澳门

万头

0.24

活牛

万头

5.72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72

活鸡

万只

1340

其中:香港

万只

1000

澳门

万只

340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1.43

锡及锡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2.1

锑及锑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5.75

钼及钼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2.55

铟及铟制品

吨

233

白银

吨

5100

磷矿石

万吨

150

轻重烧镁

万吨

133

滑石

万吨

61

矾土

万吨

93

碳化硅

万吨

21.6

甘草及制品

吨

6500

氟石

万吨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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