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奶站监管和整顿,任务艰巨,头绪复杂,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配合,狠抓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要求,我省成立了贾万志副省长为组长,畜牧、经贸、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全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地要立即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奶站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要立即组织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把奶站专项整治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靠前指挥,严密组织,确保成效。
二要狠抓责任落实。这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级地方政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及隶属关系的要求,明确责任,全力推进。要将监管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环节、落实到个人。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负有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处理。
三要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政府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和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保证监管人员和经费到位。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起牵头落实的职能作用,密切与经贸、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形成强有力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果断、有效、有序地解决好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和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奶站卫生条件的审核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强化奶站营业执照的审核管理和违法经营奶站的查处;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做好原料奶的质量检验和监督抽检;依法保障奶站查处工作。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向上一级政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实施效果以及遇到的问题,并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将总结报送省政府和有关部门。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要正面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坚决制止各种不实炒作,及时、主动、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效果,及时曝光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要组织有关专家释疑解惑,避免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积极引导质量合格乳制品的消费,增强消费者信心。要加强对清理整顿活动的监督检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在清理整治期间,要层层设立专线举报电话,接受公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省政府将派出督查组,赴各地对奶站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各地也要加强对辖区内奶站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的督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