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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山东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对奶站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根据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开展全国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省畜牧兽医局联合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局等部门,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在鲜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将所有奶站纳入监管范围,建章立制,规范奶站经营秩序,改善奶站整体素质,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水平,为构建奶站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二、任务要求
(一)迅速摸清底数。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会同经贸、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食药局等有关部门,迅速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基层,逐一检查,挨个摸底,摸清辖区内所有奶站的设立模式、经营类型、日收奶量、挤奶方式和所有者等情况,一站一表,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及时汇总本地基本情况并上报(格式见附件)。对个体私营奶站、流动收奶点等独立于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区之外的营利性奶站要重点清查。确保最短时间内,彻底摸清奶站底数。同时,根据当地奶源分布情况,研究提出奶站设立规划和合理布局
(二)强化质量监督。县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立即组织动员力量,向本地所有奶站派出奶站质量监督员,对奶站生鲜奶收购进行全过程督查。严格做到“五查”:一查奶牛健康状况,检查奶牛的免疫记录、饲料来源、兽药使用情况,确保奶牛健康状况良好。二查牛奶质量状况,督促奶站加强常规检测。三查器具环境消毒状况,指导和监督奶站落实卫生防疫消毒措施。四查冷链设施运转状况,指导奶站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确保生鲜奶不变质。五查销售运输状况,对销售运输过程进行监督,决不允许各种人为添加违禁物或有害物的现象发生。畜牧兽医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对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抽检结果要按规定及时在媒体上公布。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监督奶站加强对生鲜奶的日常检测,使奶站收购经营处在严密科学的监测监控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