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理规划开发区布局,做好区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
取消原规划的精细化工区,控制开发区工业用地开发规模。开发区防护林带建设应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同步实施,加快公共设施、绿地等建设进度。开发区边界外、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设置100m空间防护隔离带,该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落实开发区内居民搬迁安置计划,严格按计划视开发进度逐步搬迁安置,目前处于已开发区域卫生防护距离及入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点等敏感目标须立即搬迁,妥善安置,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扰民纠纷。
(四) 加快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污染控制水平
开发区实行集中供热,由天生港电厂和新兴热电厂为主要热源,尽快关闭宏达热电厂,并完善区内供热管网建设,确保集中供热管网全部覆盖。区内企业原有燃煤锅炉应限期淘汰,新入区企业禁止使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企业生产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
开发区实行污水集中处理。应加快东港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扩建后总规模5万吨/日)、工艺改造工程及开发区污水、中水管网建设,确保东港污水处理厂尾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的回用率不得低于25%。科学规划、合理论证东港污水处理厂后续扩建工程规模和尾水排放方式、位置。开发区只能设置1个污水排放口,区内工业废水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排放,均须达接管要求后接入东港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天生港片区及永兴片区污水尚未接管或未能达到接管标准的企业须在2008年底前实现污水达标接管。在东港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前,开发区不得有废水排放的企业试生产。
开发区内不设置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所,但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依托南通市清源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厂等有资质单位,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开发区内综合利用。开发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
针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落实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落实《报告书》中关于绿化隔离带、沿河沿路(含新长铁路)绿化带、生态防护林带、公共绿地等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开发区边界、工业组团与规划居住区之间、道路及河流两侧应设置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