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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8〕268号)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

  你委报送的《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和泰州市环保局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分局预审意见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泰州市环保局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分局预审意见,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建设总体上具有环境可行性,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之一。鉴于《报告书》所列规划范围超出省政府批复的范围,同时规划面积也超出了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复的面积,因此该范围的开发建设还需得到有关政府及部门的正式批准。

  本次批复工业园区四至范围具体为:北至横港,南至长江北岸,西至上六圩港,东至长春路、公新公路、富民路和江滨路一线,总面积为52.09km2。

  二、原则同意泰州市环保局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分局的预审意见。在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和日常环境管理中,你委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环保部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调整园区总体发展目标,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园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园区建设和环境管理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园区建成生态型工业园区。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二)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提升项目档次

  园区应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报告书》所列“园区禁入项目的清单”等规定,提高入区项目门槛,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园区产业定位为船舶工业、机械制造、特种钢铁等,辅以新材料、电子通信产业及物流,其中各类产业均不含电镀,新材料产业为超大容量信息储存材料、高性能结构陶瓷材料、新型建材、特种工程塑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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