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农村建设。要把公路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建设各具特色的新农村。坚持路域环境治理与公路沿线村镇建设规划、村容村貌整治相结合,清除乱搭乱建、违法违章建筑,加大对超限超载和占用公路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的治理力度,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大力实施新农村建设“四化四改”人居环境建设工程和农村社会事业“六个一工程”,使公路文明与镇村文明两个建设相得益彰。
(五)服务区建设。208国道我市境内全长约120公里,沿线共四个县。要以各县为主体,推进服务区建设。要在整治沿路小商铺、小饭店的基础上,各自在辖区内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干线公路服务区,每县至少规划建设一个服务区。标准可参照高速公路上服务区的模式,要立足于服务功能齐全,各种设施良好,彰显地方特色,展示文明形象。
三、责任分解
(一)各职能部门职责
1、长治公路分局负责于2008年10月底之前完成208国道我市境内的路面改造工作,并协助各有关县政府搞好沿线服务区的规划工作,协助各有关单位做好公路两侧文明通道建设规划工作。
2、市农业局负责沿线新农村建设、城镇特色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工作。
3、市林业局负责沿线公路两侧的美化、绿化的规划指导工作。
4、市交警支队负责公路交通安全保障的规划指导工作。
(二)沿线各县政府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公路两侧美化、绿化、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公路两侧新农村建设、城镇特色化建设配套设施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配合各职能部门对文明通道的规划、设计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公路两侧的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配合长治公路分局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综合服务区的规划工作,并组织实施建设。
四、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 (2008年8月10日-2008年8月15日)
208国道沿线各县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文明通道建设负责人。
2、实施阶段 (2008年8月16日-2009年8月15日)
各有关县、有关部门要根据所辖区域路段分工和职责,进行实施建设。
3、验收评比阶段 (2009年8月16日-2009年8月20日)
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对照实施方案和设计进行通道建设验收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