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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九)培养自觉节能习惯。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要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严格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管理,设置电脑待机模式,不用时进入休眠状态,关机后拔掉电源。要随手关水龙头,鼓励“一水多用”,节约用电。每年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家庭”创建活动。
  三、全面强化全民节能行动各项保障
  (一)加强宣传教育。舆论宣传部门要制订全民节能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搞好全民节能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好每年两次的“全民节能实践月”主题宣传活动,并组织好日常宣传,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养成自觉的节能意识,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要大力推广社会各方面节能的经验,树立宣传节能典型,营造以“节能为荣,浪费为耻”的良好风气。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大力提倡节俭文明的消费模式和社会风尚,对在全民节能行动中各种浪费能源的行为和现象及不作为的部门,要公开曝光批评。
  (二)强化部门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好全市的全民节能行动,并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指导和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要配合市宣传部门抓好全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南大院管理处负责政府机关的节能活动;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负责宾馆、商场、饭店等商业场所的节能活动;市建设管理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节能活动;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政府节能采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南大院管理处负责“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市妇联负责“节约型家庭”创建活动。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和措施,将每一项节能举措落到实处。
  (三)搞好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能效标识、过度包装等的监督检查,其他节能行动举措由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情节严重的,要在经济、行政、纪律上给予处罚。

二00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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